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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节

 

看了好一会才进到院里帮忙,真正能问诊的大夫只有老李头一个,且他不是样样病症都精通,又是第一日开张。难免有些手忙脚乱的。绿栀跟娘亲等三个人一会抓药一会扶人,也是忙的脚不沾地。直到中午人群渐少,才有功夫坐下来喝口水。

赵姨揉了揉腰道:“这倒比在齐府还累些”。她说的可是句实话。在齐府,看着火还能偷个懒呢,哪像今儿,喘口气的功夫都要被人催。根叔也点头称是,道:“说辛苦,还是他李伯更辛苦些,瞧,这会还没歇下来呢。”

老李头是还拿着好几张纸在仔细看,那些都是他那会有点拿不准的病症,全部记下来了,交代病人明儿再来,他先多翻翻医术,免得耽误了别人。石头一个半大小子也是瘫在地上大声喊累。

唯绿栀歇不下来,这头忙完了,又跑去后院翻动晒着的草药。出来见几个人都坐着不动,又自告奋勇要去厨房做饭。

赵姨从未见自己女儿这般开心过,有些不解。要说在齐府,女儿命好被夫人看了去,就跟在后头做些端茶倒水的活计,哪像今天,累都累死了,还笑的像朵花。

父亲不比为娘心思那么细腻,女儿嘛,好像每天都开开心心的,从未见过什么时候不开心啊。

绿栀盛了水米放锅里。因为开了药铺,一整天都要熬药,所以家里的炉火没熄过,道方便了家里人吃饭不用再去生火。嫌弃在一旁看着耽误事,让锅子自行煮着。她又跑到了外面跟老李头学着一些简单的药方。

两人说着话难免提起薛凌,只是绿栀多问了几句。老李头就开始连连叹气。她不好再问下去,劝慰老李头道:“想是过几天,小姐就回来了。”

老李头手上动作没停,他是了解那个小少爷的。怎么会回,她从未属于这里过。

绿栀见老李头不置可否,突然有点担心,是不是,小姐不会回来了?

驸马府,永乐公主又恢复了老样子,黄承宣大概是觉得习惯了,竟然也觉得甘之如饴。只要樱樱还在,他还看得见,摸得着。是什么样子,他都喜欢。

霍悭心满意足的拍着鲁文安肩膀道:“安兄弟学的很快嘛”!他从鲁文安刚刚递上来的银票中抽出几张交回给鲁文安道:“来来来,这是你应该得到的,下次也不必全部交上来,爷是什么人,能不分你一分。”

鲁文安接过那几张银票,揣回自己身上,笑的格外谄媚,道:“谢谢爷,谢谢爷。”

见霍悭摆了摆手,鲁文安赶紧退出房门。这些事,他学起来也快的很啊。交给霍悭的银子,本来就只有一半。他不想这么搞,可是他真的不知道钱哪来。要招兵,要买粮。没这两样东西,他拿什么防胡人那些狗。但霍悭压根就他妈不管这些。

往平城那带行商的人,有了新的传言。城里有个安鱼,比他妈谁都很,过去的银子,他至少得吃掉四层。那一带本就没啥人做生意,这么搞还有谁去啊。

魏塱微微皱了眉,疑惑道:“苏凔?他查薛宋俩家的事儿做什么?”

这来来往往的人,在这一刻,似乎毫无交集。实际上,却如一只九连环,环环相扣,少一不得。他们迟早有一天会因为某件事汇于一处。

要么,解。要么,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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沆瀣

推开窗,外头是一片艳阳。已经好几天不曾歇下,薛凌终于于昨夜到达鲜卑大都。手脚并用的比划才找了个客栈住下,一直睡到现在。这一路山山水水与去年底往平城时一般无二,只是花红柳绿到底比冰天雪地到底多了几分颜色。另外,就是她没有经过平城了。

从京中到平城昼夜行马,差不多三日余即可到达。但马跟人一样,再好的身子也经不住折腾,故而累了就得下来慢慢走着。一路到宁城时,她又歇了一晚,自然是少不得去以前的地方看看。看得多了,脑中杂念更多,干脆就绕了个道。出了梁国,在草原上又行了一日有余,才到达鲜卑的王都。

与羯人游牧不同,鲜卑受汉人文化影响更深,其王族拓跋氏也是传承数代,选了比较安稳的地方建立大都,称王城或王都。这些资料,小时候零零散散的看过不少,这会要翻,也能翻出。因此,这次倒比上次找羯人的部落容易,起码目标明确,一路前往即可。

昨晚天黑不觉得,现在看来,街上吩嚷,人流比之京城也并不逊色多少。间或还有几个汉人行走其中。薛凌对鲜卑还算熟悉,知道那叫行胡商。梁人古来有之。莫说梁胡族别不同,就是梁国境内一城之隔,所产之物也是大相径庭。你看我的更好,我却觉得你手里稀奇。自然有人两地来回倒腾,赚取不菲的银钱。

虽然国与国之间没有大宗生意来往,但这种寥寥数人的来往,官府却一直不禁止。薛弋寒在时,薛凌也经常看见有人的商队驮着些梁国特有的小玩意往鲜卑去。只是,那时候双方已经很多年不打仗了,现在西北之痛才四年不到,鲜卑王都居然也是汉人不少,着实让她有点惊讶。

看了一会,薛凌收回目光,对着屋里铜镜换衣服。来时,她换了男装,为的是骑行方便,当然还有一点赌气的成分,存心想看看,能否有人认出她是薛弋寒之子。跑了这几日,心里头终是又放下了一些。而且,来鲜卑是为了尽快见到拓跋铣。自然是越引人注目越好。这个王都大街上,应该再不会有什么比一个独行的汉人女子更引人注目了。

在齐府生活了小半年,别的没学到,发髻倒是挽的熟练。首饰胭脂也随身带了些,将就着糊脸上,铜镜里人影瞬间变了模样。薛凌手指触上去,突然想道:这铜镜,怕也是梁国贩卖来的。

胡人五部中,她最熟悉的应该就是鲜卑了。按梁人史书上说的,胡人很久以前差不多是五分天下,谁也不惧谁。但不知为何,自她出生起,胡人就是鲜卑一家独大,又正对着平城,是日常重点防护对象,薛弋寒念叨的自然更多些。不过,不管是鲜卑还是羯族,胡人的工艺实在差梁太远,铜镜这么精细的小玩意,草原上是长不出来的。

换好衣服下楼,果然大多数目光都集中了过来。她生的秀气,这两年养的皮肤白净,再加上身量又矮一大截,明显是个汉人。王城里汉人也见的多,但正如薛凌所想,一个独行的汉人女子还是太过引人注目了。

事情虽然急,却要慢慢办,今天能在大街上把鲜卑王宫的事情摸熟点她就很知足,再等天黑了看看能不能偷溜进去看看。虽然对王都还算有据可依,但史书上似乎并没写到有哪个梁人曾去过鲜卑人的王宫里头。

薛凌对周遭目光浑然不惧,袖子平意已是十分安全,更莫说她还带着轻鸿。只要不是鲜卑的军队直接围过来,就是高出两个头的羯人,她也自信能砍的和自己一般齐。

不料薛凌刚走下楼,路口就冲过来个十岁左右的鲜卑小孩子抱着她腿不放。幸好手收的快,但她被吓的不轻,冷了脸没说话。鲜卑与汉人语言不同,这么个小孩子更是没什么好说的。

小孩子却笑的灿烂,见薛凌不说话,字正腔圆的喊:“姐姐,姐姐,你可要买个人帮你传话,我很便宜的。”

原来王都时常有汉人过来做点买卖,有些会自己带着个懂两地语言的人做中间翻译,却也有付不起钱的小商人,只要给的银子是真的,其他也不拘泥说了啥。就有本地的人钻起了这里面的门道,千方百计学了汉人生意,专做那些商人的传话人,赚些小钱。小儿精明,一见薛凌汉人,身旁又没个人跟着,立马贴了上来。

薛凌对买这个词不是很理解,在梁国,买了就是一辈子的事儿,她可没啥打算带个胡人回去。

小孩子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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